短视频模仿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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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杨坤起诉模仿网红侵权,四川芬达被指抄袭,网友热议杨坤维权态度一条热门视频带来的商业价值可能高达数十万元,所以他们试图通过模仿热门明星来获取更多的关注和流量。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原本以为会带来好运的视频,却给自己带来了官司的困扰。在娱乐界,关于模仿是否构成侵权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位娱乐法律专家表示:“照搬明后面会介绍。
杨坤起诉网红“四川芬达”模仿侵权,网友:看完发现杨坤太能忍了”视频中展示了“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是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的两人好了吧! 模仿明星起号已成为短视频中的处于灰色地带的流量密码,其中还有不少网红靠此赚得盆满钵满,王二博、鹿哈、王俊卡、范蒸蒸等蹭着明星热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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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坤起诉模仿他的网红“四川芬达”,律师分析:构成侵权,恶搞应有度声音及内容确定的特征足以识别并确认二人所模仿的人就是杨坤。因此“四川芬达”发布的所谓搞笑视频已经构成对歌手杨坤的侵权,至少侵害等我继续说。 律师:相关恶搞视频已构成侵权发布了多条恶搞杨坤视频的“四川芬达”是否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等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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